此类充电站服务于单位内部公务车、工作车及职工私家车,不向社会开放。通常享受比公共桩更优惠的单位电价,且车位相对固定。
对运营者(机关或企业)而言,建设此类设施需向当地能源主管部门备案 。虽然名为“专用”,但法规鼓励在空闲时段向社会公众错峰开放,以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 。运营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管理制度,拥有专职运维人员。同时,涉及政府投资的机关事业单位项目,还需按照政府投资管理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。
此类充电站通常采用直流快充柱搭配交流充电桩的设备方案。